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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襄樊市环保总体目标是:全市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切实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继续深入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主要环境指标为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分别控制在5.7万吨和7.447万吨以内,化学需氧量在上年的基础上削减1.9%,二氧化硫与上年持平,全面完成“十一五”目标任务,汉江干流(襄樊段)保持二类标准,全市各主要河流达到功能区划要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市区空气质量好于二级天数达到310天以上,建成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小于60分贝,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 55分贝。努力建设一支作风过硬、热情高、讲文明、严执法的环境保护队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