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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第559号令《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襄樊雷河·大雁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规划范围
项目名称:《襄樊雷河·大雁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规划范围:襄樊雷河·大雁工业园位于华中腹地的湖北省宜城市,主要包括宜城市大雁工业园及宜城市雷河发展区的部分区域,范围为:北起金源化工、南至太山庙村,南北长约10公里、东西宽1—3公里,规划区总面积1434.10公顷。
二、规划目标及定位
规划目标:宜城市产业集群化发展的示范基地,工业经济腾飞的动力源,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的典范。
规划定位: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大力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把雷河·大雁工业园建设成以发展化工和水晶制品产业为主导的工业新城。
三、规划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编制单位:宜城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规划实施单位:宜城市大雁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宜城市雷河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大雁):张立芬 电话:13597475074
联系人(雷河):谢一 电话:13476305218
E-mail:xf197549@sina.com(注明“襄樊雷河·大雁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四、评价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北省襄樊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地址:湖北省襄樊市襄城区陈侯巷 邮编:441021
联系人及电话:王 卉 0710-3721501
E-mail:wh365b@163.com(注明“襄樊雷河•大雁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接受规划实施单位委托开展前期工作(含资料收集、现场勘察、进行公众参与调查)→编制《规划环评实施方案》→以《规划环评实施方案》为依据,开展环评工作(含规划方案分析、区域环境质量本底调查、收集公众意见等)→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反馈公众意见)→《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评审及修订→《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意见作为规划审批的重要依据。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在区域环境特征调查,现状监测,规划方案分析基础上,识别主要制约因素,确定评价指标体系,分析评价规划实施的资源、环境承载力,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影响及产业结构环境合理性分析,从环保角度对规划方案提出调整意见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六、征求公众及有关单位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设立襄樊雷河·大雁工业园的总体看法和态度。
2)襄樊雷河·大雁工业园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3)对襄樊雷河·大雁工业园的区域位置有何看法?
4)襄樊雷河·大雁工业园(含周边地区)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5)襄樊雷河·大雁工业园区规划的实施对当地原有主要环境问题的影响是什么?
6)襄樊雷河·大雁工业园的建设是否有利于提高本地民众的生活质量?
7)应限制哪些类型的项目进入园区?
8)是否了解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政策?
9)对拆迁安置还有什么的要求
10)从环保角度出发,对该规划持何种态度
六、公众及单位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1、即日起,公众及有关单位可向上述规划实施单位、评价单位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规划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规划实施单位和当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联系人:襄樊市环保局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710-3220498
电子信箱:hbjglktb@163.com
2、公众参与调查表 (填写好后可发至wh365b@163.com(注明“襄樊雷河·大雁工业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3、本次环评公众参与将采用公众参与调查表的发放与收集、网上公众参与调查两种方式,希望有关单位及广大公众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参与本次规划环评的公众参与工作。谢谢您的合作!
附件:公众调查表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调查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