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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省长李鸿忠提出,以构建“生态湖北”为目标,切实加强生态环境建设,让“千湖之省”蓝天长驻,青山长在,碧水长流。
继续推进节能减排。继续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强化排污许可证管理,加大重点排污企业减排力度,突出抓好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燃煤电厂脱硫设施的改进。继续实施十大节能工程,加快淘汰电力、钢铁、建材、造纸等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大力发展生态经济,推进产业发展生态化。继续抓好国家和省循环经济试点,加快建设一批生态工业园区、再生资源基地,支持一批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进资源枯竭型城市产业结构转型。加快培育低碳产业,壮大低碳装备制造业,推动低碳技术及产品产业化。
加快生态保护工程建设。以两库(三峡库区、丹江口库区)、两江(长江、汉江)、三湖(大东湖水网、梁子湖、四湖流域)为重点,大力推进水生态建设。加强森林经营和低产林改造,加快国土绿化进程,增加森林碳汇。
逐步建立有利于生态环境建设的长效机制。加大对生态补偿的财政投入,积极探索转移支付、对口支援、生态移民等多样化的生态补偿方式。逐步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重要生态功能区、矿产资源开发和流域水环境保护领域实行生态补偿。加快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加快建设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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